最新更新文章排行
无居民海岛:是指不属于居民户籍管理的住址登记地的海岛。2010年3月1日,我国《海岛保护法》通过施行,明确规定无居民海岛属国家所有,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无居民海岛所有权,凡是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的,都必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批准并取得海岛使用权、缴纳海岛使用金。
孳息归谁所有?
从物随主物转让应遵循什么原则?
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应如何处理?
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是否需要支付费用?
上一篇 : “他物权”分为哪些物权种类?
下一篇 : 集体所有的动产、不动产包括哪些?
什么是占有改定?
什么是按份共有?
被代理人死亡后,哪些情形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?
哪些情形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止?
遗失物应如何处理?
善意取得有哪些构成要件?
滇公网安备 53042802000048号